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对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洋河大桥以东2.0km、中运河刘老涧闸上游约3.2km处京杭运河南岸,张圩干渠)。
项目概要:新建6个泊位,其中1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3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兼顾靠泊1000吨级),2个1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设计吞吐量236万吨/年。码头运输货种及运输量主要为:煤炭50万吨,粉煤灰6万吨;件杂货120万吨,分别为PTA(袋装)110万吨,聚丙烯和聚乙烯(袋装)10万吨;乙二醇6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郭建洋
联系电话:1526129712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写字楼1805室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27-88851909
联系邮箱:6622322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或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规划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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