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慧典新材有限公司颗粒刨花板生产、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慧典新材有限公司颗粒刨花板生产、销售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慧典新材有限公司颗粒刨花板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溪路南侧、205国道东侧
项目投资:38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30841(约合346.26亩),总建筑面积9万m2,其中刨片车间3312m2、烘干车间1364m2、刨花筛选车间860m2、主车间21060m2,新增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100台(套);可达年产30万立方米刨花板的生产能力,项目设置一套改性脲醛树脂胶生产线,可年生产改性脲醛树脂胶15410t,自产自用,不外售。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江苏慧典新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宝明
地址: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溪路南侧、205国道东侧
联系电话:13926676117
电子邮箱:27985864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写字楼18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见第二项内容)。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江苏慧典新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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