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4000吨碳化羊毛、2000吨超级耐洗羊毛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米歇尔(苏州)羊毛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4000吨碳化羊毛、2000吨超级耐洗羊毛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投资总额:56.99万元
行业代码:C1723毛染整精加工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江苏省吴江市临沪经济区临沪大道。北侧为临沪大道,南侧为大联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西侧为双珠路、空地,东侧为亚克力实业公司。
项目概况:米歇尔(苏州)羊毛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碳化羊毛、2000吨超级耐洗羊毛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吴江市临沪经济区临沪大道,占地面积为43300m2。项目总投资56.99万元,原有项目职工人数为150人(一期110人),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42天,年工作时数820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办公,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预测源强峰值可达85dB(A)左右,为控制设备安装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方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粉尘,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草杂灰、污泥等如贮存、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时产生的粉尘。
环评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模式)预测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达标情况。
根据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别表,正常工况下本期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出现在颗粒物指标,最大占标率为1.31%(处于1%~10%之间),为二级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二级评价不需要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需要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粉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从车间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厂界距周边最近的居民区230m,因此以厂界为起点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可行。
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接排入外环境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新增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乌龟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经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可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同时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草杂灰、污泥。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进行堆肥或填埋处理。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米歇尔(苏州)羊毛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碳化羊毛、2000吨超级耐洗羊毛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米歇尔(苏州)羊毛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地址:江苏省吴江市临沪经济区临沪大道
联系电话:13862197024
邮编:215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写字楼1805室
电话:0527-88851909 传真:0527-8885190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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