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 Runtia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 Ltd.

咨询热线:0527-88851909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527-88851909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项目公示
泗阳盛丰涤纶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6000吨涤纶短纤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文章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8/8/30 11:57:06

泗阳盛丰涤纶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6000吨涤纶短纤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泗阳盛丰涤纶纤维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泗阳经济开发区杭州路北侧、葛东河路西侧建设年产66000吨涤纶短纤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泗阳盛丰涤纶纤维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66000吨涤纶短纤项目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杭州路北侧、葛东河路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6000吨涤纶短纤。

项目在施工过程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产生,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生产中有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等废气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如不处理将达不到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标准,会给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正常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废如不处理将对土壤或地下水带来一定的影响;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如不进行控制也会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

1)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75%回用于生产,25%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淮泗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等废气,项目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抽风装置抽引至车间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前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抽风装置抽引至车间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后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油雾)废气经抽风装置抽引至车间冷凝回收装置+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真空清洁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抽风装置抽引至车间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的固体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轻质塑胶、废有色塑料、废塑料渣、废涤纶丝、废冷凝油剂、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废冷凝油剂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轻质塑胶、废有色塑料、废塑料渣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废涤纶丝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国家发改委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要求;项目选址在泗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75%回用于生产,25%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噪声经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生产中采取预防防范对策、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后,对外界的环境风险性不大,可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8912日前通过登陆公示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全本。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登陆公示网站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0527-88851909     邮件:caosh2006@sina.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8830日—2018912日。

                                       公示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830

上一篇:< 无
下一篇:无 >